五行、生克
五行、生克:
依易学的原理,凡“逻辑元素”的相互作用关系必有五种,它们即是“五行”——金、木、水、火、土。
[图]
图注:①五行的“相生”关系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五行的“相克”关系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可水、水克火、火克金”。②五行的结构图之间有一种数学规律,即,在“正五边形”与“正五角形”种隐藏“黄金分割率”〔详见附录〕。
[图,五行分类表]
图注:五行系统也有阴阳两种关系,即,五行生克为阴,而与五行生克关系不同的另一种相互作用关系——由先天数理决定的“肆互壹局”〔有时我们也可称之为“先天五行”、或“数理五行”〕为阳。所谓肆互壹局指:相互“合”、相互“冲”、相互“害”、相互“刑”,这是“肆互”;“壹局”指三合化局和三刑。其具体细节可详见本篇第■章第■节。
按,五行与生克其实是两种关系。比如,“仁、义、礼、智、圣”是五行,但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不说生克作用;又如,“刑、冲、局、害、合”也是五行,但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也不能说生克作用。所谓生克者,往往言“后天五行”关系,“先天五行”则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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