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
需主事,孚主心。 需其事,而心能信实,则光亨。 以位乎尊位而中正,故所为如此。 利涉大川,而能需,则往必有功。 「利涉大川」,亦蒙上文「有孚,光亨贞吉」。 (渊)
问需卦大指。 曰:需者,宁耐之意。 以刚遇险,时节如此,只当宁耐以待之。 且如涉川者,多以不能宁耐,致覆溺之祸,故需卦首言利涉大川。」 铢问:「干阳上进之物,前遇坎险,不可遽进以陷于险,故为需?」 曰:「遇此时节,当随远随近,宁耐以待之,直至需于泥,已甚狼当矣; 然能敬慎,亦不至败。 至于九五,需得好,只是又难得这般时节。 当此时,只要定以待之耳。 至上六居险之极,又有三阳并进,六不当位,又处阴柔,亦只得敬以待之则吉。」 又问:「不当位,如何?」 曰:「凡初上二爻,皆无位。 (二士,三卿大夫,四大臣,五君位。 )上六之不当位,如父老不任家事而退闲,僧家之有西堂之类。」 (铢)
「以正中」,「以中正」,也则一般,这只是要协韵。 (渊)
「利涉大川」,利涉是乾也,大川是坎也。 「往有功」,是干有功也。 (或云,以乾去涉大川。 )(焘)
需,待也。 「以饮食宴乐」,谓更无所为,待之而已。 待之须有至时,学道者亦犹是也。 (人杰)
后世策士之言,只说出奇应变。 圣人不恁地,合当需时便需。 (渊)
问:「敬慎不败,本义以为发明占外之意,何也?」 曰:“言象中本无此意,占者不可无此意,所谓占外意也。」 (铢)
问敬慎。 曰:敬字大,慎字细小。 如人行路,一直恁地去,便是敬。 前面险处,防有喫跌,便是慎。 慎是惟恐有失之之意。 如思虑两字,思是恁地思去,虑是怕不恁地底意思。」 (夔孙)
「穴」是陷处,唤做「所安」处不得。 分明有个坎,陷也一句。 柔得正了,需而不进,故能出于坎陷。 四又坎体之初,有出底道理。 到那上六,则索性陷了! (渊)
伯丰问「需于酒食,贞吉」。 曰:需只是待。 当此之时,别无作为,只有个待底道理。 然又须是正,方吉。」 (㽦)
坎体中多说酒食,想须有此象,但今不可考。 (渊)
王弼说初上无位,如言乾之上九「贵而无位」,需之「不当位」。 然干之上九不是如此; 需之不当,却有可疑。 二四止是阴位,不得言不当。 (渊)
讼
讼,攻责也。 而今讼人,攻责其短而讼之; 自讼,则反之于身亦如此。 (僩)
问讼卦大指。 因言:「大凡卦辞取义不一。 如讼’有孚窒,惕中吉’,盖取九二中实,坎为加忧之象。 (中实为有孚,坎险为窒,坎为加忧,为惕。 九二居下卦之中,故曰有信而见窒,能惧而得中也。 )‘终凶’,盖取上九终极于讼之象; 『利见大人』,盖取九五刚健中正居尊之象; 『不利涉大川』,又取以刚乘险,以实履陷之象,此取义不一也。 然亦有不必如此取者,此特其一例也。」 曰:「卦辞如此,辞极齐整。 盖所取诸爻义,皆与爻中本辞协。 亦有虽取爻义,而与爻本辞不同者,此为不齐整处也。」 又问卦变之义。 曰:「此讼卦变自遯而来,为刚来居二。 此是卦变中二爻变者。 盖四阳二阴自遯来者十四卦,讼即初变之卦,刚来居二,柔进居三,故曰『刚来而得中』。」 又问:「细读本义所释卦辞,若看得分明,则彖辞之义亦自明。 只须略提破此是卦义,此是卦象、卦体、卦变,不必更下注脚矣。」 曰:某当初作此文字时,正欲如此。 盖彖辞本是释经之卦辞。 若看卦辞分明,则彖辞亦已可见。 但后来要重整顿过未及,不知而今所解,能如此本意否?」 又问:「观讼一卦之体,只是『讼不可成』:初六不永所事,九二不克讼,六三守旧居正,非能讼者。 九四不克讼,而能复就正理,渝变心志,安处于正。 九五听讼元吉。 上九虽有鞶带之锡,而不免终朝之褫,首尾皆是不可讼之意。 故彖曰:’终凶,讼不可成。』 此句岂即本义所指卦体耶?」 曰:“然。」 因问:「易最难点。 如讼九四’不克讼(句),复即命(句),渝(句)。 安贞(句),吉。 六三食旧德(句),贞(句),厉终吉(句)。』 」曰:「厉自是一句,终吉又是一句。 易辞只是元排此几句在此。 伊川作变其不安者为安贞,作一句读,恐不甚自然。」 又曰:「如讼『上刚下险』是属上句,『险而健讼』是属下句。」 (铢)
「不利涉大川」,是上面四画阳,载不起,压了这般重。 (渊)
問:「訟彖云:『剛來而得中也。』大抵上體是剛,下體是柔,剛下而變柔,則為剛來。今訟之上體既是純剛,安得謂之剛來邪?」曰:「此等須要畫箇圖子看,便好。訟卦本是遯卦變來。遯之六二上為訟之六三,其九三下為九二,乃為訟卦。此類如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與夫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皆是如此。若畫圖子起,便極好看,更不待說。若如先儒說,則多牽強矣。」(時舉)
天自向上去,水自向下來,必是有訟。(淵)
「作事謀始」,言觀此等象,便當每事謀之於其始。(淵)
王弼言「有德司契」,是借這箇「契」字說。言自家執這箇契在此,人來合得,我便與他。自家先定了,這是謀始、司契底意思。(淵)
問「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曰:「此爻是陰柔之人。也不會十分與人訟,那人也無十分傷犯底事,但只略去訟之。才辨得明便止,所以終吉也。」(燾)
九二正应在五,五亦阳,故为窒塞之象。 (渊)
问:「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解者牵强。」 曰:「如此解时,只得说小邑。 常以为易有象数者以此。 何故不言二百户? 以其有定数也。 圣人之象,便依样子,又不似数之类,只曰:『不克讼,归逋窜也。』 」(振)
「三百户」,必须有此象,今不可考。 王辅嗣说「得意忘象」,是要忘了这象。 伊川又说「假象」,是只要假借此象。 今看得不解得恁地全无那象,只是不可知,只得且从理上说。 干为马,却说龙; 坤为牛,却说马; 离为龟,却说牛,做得个例来括他,方得。 见说已做了例,又却不曾见得。 (渊)
问「食旧德,从上吉也」。 曰:“是自做不得,若随人做,方得吉之道。」
「复即命,渝」,言复就命,而变其不顺之命。 (渊)
「讼元吉」,便似干之「利见大人」,有占无象者。 爻便是象。 「讼元吉」,九五便是。 (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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