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卦传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盈天地之间者惟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 物穉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此以卦名发文王序卦之义,盖易理之一端也。 天地谓乾坤二卦,坤次乾而不言受者,太极生两仪,一气而分天地也。 屯有二义,盈者屯聚之义。 刚柔始交,天地絪緼,雷雨动荡,充盈之象也。 物之始生者,屈而未伸,草木勾萌之象也。 物穉故蒙,幼穉而无以养之,则夭阏不遂,蓄德养才亦如是也。 水在天以润万物,万物之所需也。 饮食为人之所需,养以中正,为饮食之道也。 有所需则有所争,干餱以愆,豕酒生祸,讼由此而起矣。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 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讼必立党相倾,而众起矣。 用众为师,众必有所亲附依归,以统于一事,势之必然,比之义也。 比必有所畜,畜者聚也养也止也。 来而日积,有聚义焉。 聚则立赡,有养义焉。 聚而可久,有止义焉。 物既聚斯等杀分,得养斯教化行,有止斯伦理定,故曰物畜然后有礼。 礼,人之所履也。 履得其所则舒泰,泰则安矣。 通也者,谓其通行而无碍也。 不可以终通,不能终通也。 治乱相循,盛衰倚伏,亦势所必至,故通之极则必否。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 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上下不交,所以成否。 上下同心,则否倾矣,故继之以同人。 与人同则可以通天下之志而物归焉,故所有者大。 所有既大,不可以自满也。 满则溢,溢则损而大反为累矣,谦者所以善保其有者也。 有大而能谦,则中心和乐而豫悦矣。 豫悦之道,物来随己,己亦随物,至于以喜随人,则溺于晏安而事生矣。 随必有事,所以致蛊。 蛊而有事,所以饬蛊。 蛊者事也,非以事训蛊也。
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 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 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 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 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 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
饬蠱者必有所事而后成可大之业,临则二阳方长而盛大也。 物之小者不足观,大然后可观。 德大而光辉着,业大而勋绩昭,则足以起人之观仰。 观二阳在上,下四阴所观仰也。 有可观即有来合之者,有不合则噬以嗑之,嗑者合也,见其可合而后合之也。 直情径行谓之苟,礼以饰情谓之贲。 不执势则不可以成宾主之合,不受币则不可以成男女之合,故贵于文饰也。 致其文饰而百嘉会聚,故亨。 亨极则仪文盛而实行衰,故贲终则剥。 物穷则反,不可终尽剥,极于上则复生于下,穷上而反下也。 张子曰:「剥之与复,不可容线须臾,不复则乾坤之道息矣。 故适尽则生,更无先后之次也。」
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 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无妄者诚也,复者所以求反于诚也。 复则不妄,繇不妄然后能无妄也。 非无妄则本不立,无妄而不畜则道不宏。 止而聚之,莫非德也,故大也。 德畜于己则可以优游涵泳而充养之,颐者养之义也。 静养有素,然后可动而当大事。 大过者,以大过人之才为大过人之事,非有养者不能。 然物以中为贵,过而不已必至于陷,以坎之阳中而节其过,则不过矣。 物之陷者,必得所丽而陷乃出,坎虽陷而得中,以坎合离,则能用离之中而得所丽。 故乾坤为六十四卦之首,而坎离居六十四卦之中,盖握乾坤之会,而变化不穷矣。
右上篇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夫妇谓咸卦少男少女之配,人道之始,故以咸为夫妇之道。 天地开辟,万物化生,皆有成男成女之体。 圣人明夫妇之义以立人道,故不近受于坎离,而必远溯于天地,以明咸所由本也。 错,设施也。 礼义莫重于三纲,三纲莫先于夫妇,咸所以为下经之首也。
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 物不可以终遯,故受之以大壮。 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 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
二少交而婚姻之礼成,男下女也。 二长定而居室之伦正,斯可久之道矣。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泛论物理也。 以非承夫妇之道,故言物以别之。 如富久则府怨,位久则基危,事久则生变也。 四时之序,成功者退,遯则退之义也。 阴长则阳遯,阳壮则阴衰,消息之相循也。 物壮盛则必进,然以壮而进,不若以柔而进,故壮不可终,受之以晋,所谓柔进而上行也。 进而不已必有所伤,故进极复入于地,日盈则昃也。
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 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 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
傷困於外則必反於家,所謂以天屬者,迫窮禍患害相收也。家道之窮,則情義乖離而成睽,六親不和,家中作敵,故必有難。難不可終,必緩而解散之,天下之事急則合,緩則散,故難之解散,謂之緩,蓋以緩而漸散也。一於緩則怠惰偷安,廢時失事而成損矣。
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損益,盛衰循環之道。損極必益,理無常損;益極必決,理無常益。天道如此,人事亦然。夬柔在上,剛決柔也。姤柔在下,柔遇剛也。美惡不兩立,邪正不並行,決去小人則君子交而遇矣。物相會遇則必萃聚,同志既萃,則乘時遘會,聚於上而成升。然君子恒量力而度德,升而不已必至於困。俞琰曰:「升高不知回,竟作黏壁枯,觀蝸牛可見也。」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 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 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
困上反下,井居其所也。 泽竭于上,源通于下,而穷者乃不穷矣。 井之为道,不汲则秽败,易之则清冽,不可不革者也。 金以火化,革之所以成鼎也。 以木巽火,鼎之所以革物也。 鼎宗庙之祭器,震为长子,传国家继位号者也,故为祭器之主。 革与鼎新故相嬗,震与艮动静相因,物不可以终动,故动极而静。 物不可以终止,故静极复动。 止之所生为进,畜而通也; 所反亦为进,消而息也。 渐者进也,谓其进以渐也。 人之进身,必有所归宿,无所归者不可进也。 次以归妹,取归义也。 物得所归,必成其大,妇得贤夫而配之,臣得圣君而事之,皆足以成事业之大,此致丰之由也。
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 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 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 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 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 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丰大而至于穷极,则必失其所安,故次以旅。 羁旅亲寡,宜无所容,惟能巽顺,则无往而不入也。 物相入则相说,天之泽万物,礼义之说人心,不入则不说也。 人之气,忧则结聚,说则舒散,涣则离披,解散之义也。 物既离散,则当节止之。 节者制之于外,孚者信之于中。 上能信守之,下能信从之,节而信之也。 有其信者必行之,所谓设诚致行者也。 小过之过,过所当过,如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非设诚致行者不能。 君子之过人者如此,则无事不济,故曰有过物者必济。 程子曰:「既济矣,物之穷也,易者变易而不穷也。 既济之后受以未济,则未穷也。」
右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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